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
发布者:资料管理文章来源:镇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点击量:发布时间:2020-09-15
- 索 引 号:
- 发布机构:
- 主题分类:中心新闻
- 发布日期:2020-09-22
- 文 号:
- 主 题 词:
- 公开时限:
- 对 象:
广大农民朋友们:
你们好!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,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保障农民财产权益,壮大集体经济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,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,是继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、管全局的重大改革。按照中央、和省市统一部署,我县2018年开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,今年全面推开,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,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。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,现将改革的各项工作内容告知如下:
一、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:具体来说,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在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的基础上,以清产核资、成员界定、股权设置、资产量化、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,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、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,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,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,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资源折股量化到人,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、监督、分配收益的一项制度创新。
二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:一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,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;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,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;三是激活农村资源要素,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;四是维护社会稳定,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。
三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目标:在坚持“党的领导、组织引领,突出重点、统筹推进,政策底线、稳步推进,民主决策、群众自愿,严格程序、规范操作,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”原则下,一是逐步构建归属清晰、权能完整、流转顺畅、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;二是明晰集体所有权关系,发展新型集体经济;三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,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,实现共享发展,共同富裕;四是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,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。
四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法步骤:一是每年对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进行一次清理核实,摸清集体家底;二是按照“尊重历史、兼顾现实、程序规范、群众认可”的原则,一次性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,确定集体权益承受主体;三是开展股权设置管理和股份测算量化,进一步夯实改革基础;四是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组建机构,制定章程制度,申请赋码颁证,确定确立集体资产管理主体和法人主体地位;五是投入运营,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、开发集体资源、发展集体经济、服务集体成员“四大”职能。
广大农民朋友们,你们的理解和支持,是做好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关键。真诚希望你们发挥主人翁精神,积极参与、多一点支持、多一点理解、多一点配合,特别是外出人员要密切关注,积极配合参与。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支持和热情参与下,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定能够按期完成,取得圆满成功!
最后,衷心祝愿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、生活美满、阖家幸福、万事如意!
镇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7月
上一条:
镇原县赴永昌县、高台县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
下一条:
镇原县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调度会